公示公告

市文旅集团车辆租赁服务招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1-09-13

一、招租项目说明

1、租赁服务期限

2021923日起至2022922日止

2、租赁数量

2辆商务车(含驾驶员)、1辆轿车(含驾驶员)

3、车辆条件

1)车辆行驶证注册登记时间均要求为2018820日后。

2)商务车车价不超过25万元,排量不超过3.0T;轿车车价不超过18万,排量不超过1.8T

3)车辆必须注册在报价人名下,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性质。

4、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为40/年(含驾驶员),其中商务车14/年,小轿车12/年。

注:(1)用车费用包括驾驶员服务费,车辆保险费、保养费、折旧费、税费、利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。

2)油费、过路过桥费实报实销。

3)驾驶员出差所产生的餐费、住宿费等费用,根据淮安市现行出差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标准按实结算。

5、驾驶员条件

1)具有专业的驾驶技术,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。

2)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。

3)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。

4)驾驶员应品行良好身体健康,年龄在25周岁至50周岁之间。

5)驾驶员持相应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有效驾驶证件,具有 3年及以上驾龄,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,近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,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,未受过刑事处罚。

6)在承担运输任务时,驾驶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服务地点,服务热忱,保密意识强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。

二、服务商资格要求
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;

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服务);

2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拟派驾驶员条件的证明材料(提供驾驶员的劳动合同、车辆登记证书、驾驶员身份证、驾驶证以及招租公告函中关于驾驶员约束条件的承诺书);

3)参加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承诺书)。

2、车辆必须注册在报价人名下,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性质(提供相关证明文件)。

三、提交文件

1、时间:20210913日上午900-20210917日下午1700分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 )

2、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报价,须根据招租公告要求,编制报价文件,密封递交至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源路12号海创空间191902室。

四、确定服务商

1、报价文件开启时间: 2021 918 日上午930

2、开启地点: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源路12号海创空间21楼会议室。

3.评审办法:报价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,各报价单位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,作为服务商。

五、联系事项

1)联系人:沈主管 15152399918

2)联系地址: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源路12号海创空间191902

六、其它

如报价服务商不足三家,若经初步评审后,评委会认定有竞争力,可以继续评审。

 

市文旅集团

2021913

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Huai'an Cultural Tourism Group Co., Lt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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